天天即时看!聊城2家化工企业被罚
来源:莘县公安     时间:2023-06-08 10:41:35

近日


(资料图)

莘县公安局

细致摸排

重拳打击

连续查处两起

违反易制毒物品管理案件

行政处罚违规企业2家

2023年5月18日,莘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制毒管控中队联合莘县化工产业园区服务中心、古云派出所在排查中发现,某化工企业在化工生产期间,违规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盐酸,存在未经备案购买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等违规情况。

目前,莘县公安局依法对该企业予以行政处罚,并将剩余盐酸依法予以收缴。

2023年5月27日,莘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制毒管控中队联合莘县化工产业园区服务中心、古云派出所在排查中发现,某化工企业将生产经营场所、反应釜等设施设备出租给他人用于化工生产,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相关信息。

目前,莘县公安局依法对该企业予以行政处罚,并责令限期整改。

警方提醒

盐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,既可用作一般工农业生产以及科研常用化学原料,也是毒品合成的原料之一。因此,生产、经营、购买或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均需要有相应的资质,并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。反应釜本身是一种常用的反应容器,若是被不法分子用来制毒或非法生产制毒物品,便成为了制毒的设备。因此,企业或者个人将生产经营场所、反应釜等设施设备出租或者转让给他人,应当自出租或者转让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报告相关信息。

发布:聊城市广播电视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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